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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宁洱底色・循环利用亮色
发布者:编辑 发布时间:2025-11-20
—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
规划简介
一.编制背景
1、省级政策强制要求
2024年6月6日,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典型案例,其中云南有15个州市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。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《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(试行)》明确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,且规划需涵盖建筑垃圾产量预测、资源化利用、消纳设施布局等内容。
2、补齐处置设施缺口,降低环境污染风险
宁洱县目前无专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,随着城镇化推进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,区域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存在随意堆放、违规倾倒等问题,易造成土壤污染、地表径流堵塞,直接威胁周边生态环境与群众生活环境。需通过专项规划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路径,解决设施缺口问题,从源头遏制污染隐患。
二.摸清底数,存量增量双研判
在存量分析方面,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方式,对县域内遗留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排查,明确清运优先级与处置路径,预计3-5年时间将存量垃圾全部清零。
产量预测则基于县域发展规划,结合房地产开发、市政工程、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时序,采用"历史数据类比+项目清单核算"的方法,根据建筑垃圾类型分类预测。
三.源头管控,减量优先控增量
建筑垃圾治理,源头减量是关键。规划坚持"谁产生、谁负责"原则,将减量责任贯穿工程建设全流程,从源头降低处置压力。
四.分类处置,科学分流
在分类收集环节,明确将建筑垃圾划分为工程渣土、工程泥浆、工程垃圾、拆除垃圾、装修垃圾五大类,在资源化利用方面,构建"因地制宜、梯次利用"模式。
五.设施布局,科学选址
在选址过程中,衔接《宁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》(2021-2035年)重点项目,严守耕地保护红线、生态保护红线等三条控制线。对比选址1、选址2,2处预选位置,通过对现状条件、交通区位、与现状居民关系及与规划契合度等方面的情况,规划拟将选址1作为宁洱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的建设点位,以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的安全性、经济性与可持续性。
六.全过程监管,构建多元共治监管体系
构建垃圾分类管理、全过程管理、运输企业监管、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、生态环境补偿、联合监管执法、备案核准、执法检查、举报投诉监管体系。同时构建建筑垃圾信息化平台,实现从建筑垃圾的产生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的全过程闭合式监控管理。建立实时数据联动机制,同时提供政策法规、行业资讯、技术应用等信息发布与管理服务。
七.生态保护、环境污染防治
生态保护贯穿治理全过程。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安全无污染。对存量堆放点,实施"一点一策"治理,对新建处理设施,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,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。运营过程中加强常态化监测,确保粉尘、噪音、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。处置场地退役后,实施生态修复工程,恢复土地使用功能。通过全过程环境监管,实现建筑垃圾治理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。
八.建筑垃圾处理中心建成后主要成效
1、环境效益。减少建筑垃圾占用土地、污染土壤和水体的问题,降低扬尘等大气污染,改善区域生态环境。
2、经济效益。实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,生产再生骨料、透水砖等建材,降低建材采购成本,培育相关产业链,增加就业岗位。
3、社会效益。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秩序,消除违规堆放带来的安全隐患、如滑坡、通道堵塞等,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,助力文明城市创建。
图文|规划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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